赴美簽證免面試條件,有12月內,和48月內,到底是哪個正確?
導讀:赴美簽證免面試條件,有12月內,和48月內,到底是哪個正確? 美國簽證免面談代傳遞需要什么資料
樓上說的商務護照是啥?
以前是12個月,可以辦理中信代寄,現(xiàn)在呢,辦理同種類簽證,48個月內也是可以申請代寄送(免面簽)。這是駱家輝來了以后的新政策。
美國簽證免面談代傳遞需要什么資料
美國簽證免面談代傳遞需要資料:
1、因私護照原件;
2、非移民簽證申請費收據(jù)第一聯(lián);
3、EMS到付詳情單;
4、一張照片;
5、DS-160表條碼確認頁;
6、學生(F1)提供I-20表原件及學校課程成績單復印件;F1簽證申請人若上次簽證注釋欄內印有“clearance received”,還必須提供詳細的簡歷等說明信;
7、F2類及短期培訓(M類)需提供I-20表原件;
8、J1類需提供DS-2019表原件及學校課程成績單復印件(成績單也可以使用在學校網站上的打印件或傳真件);
9、J2類申請人需提供DS-2019表原件。
擴展資料
使用簽證代傳遞服務加快申請流程。大多數(shù)情況下,使用該服務則無需前往使/領事館進行面談。但是,同面談一樣,代傳遞服務并不能保證簽證申請成功,而且在某些情況下,使/領事館在審查通過代傳遞服務提交的申請之后,可能要求申請人親自來面談。
當符合下列條件時,簽證申請人可通過任一提供此項服務的免面談代傳遞機構交簽證申請材料:
1、對所有申請人:必須本人在中國境內。之前的簽證是B類(商務/旅游的臨時訪客),C-1類(過境),D類(機組人員),F(xiàn)類(學生),J類(交流訪問學者),M類(非學術性學生)或O類(具有特殊才能的訪客):申請人之前的簽證必須是當前有效的,或者簽證過期時間不超過48個月,此次必須申請完全相同類型的簽證。
必須在之前的簽證面試時提供過十指指紋。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自2007年11月15日起開始采集十指指紋。如果申請人之前的簽證是在該日期前簽發(fā)的,就有可能沒有提交過十指指紋,因此申請人將無法免面談代傳遞簽證。
2、續(xù)簽F-1(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如果在之前的簽證上包含“clearance received”的注釋,并且該簽證過期不超過3年,使用代傳遞服務的F-1(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必須是打算在目前就讀的美國學校或機構中繼續(xù)學習。
3、續(xù)簽其它符合該服務規(guī)定的簽證類型的申請人:如果在之前的簽證上包含“clearance received”的注釋,則需本人預約親自前來面談。
4、續(xù)簽J-1(交流訪問學者)的簽證申請人:如果繼續(xù)目前參與的交流項目時,可使用代傳遞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美國簽證代傳遞業(yè)務材料要求有新的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美國新免面談簽證試行計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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